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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壹周刊》刊发不雅照特刊 负责人或受一年刑罚
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认为不雅照对青少年影响很大
壹传媒旗下《壹周刊》将近百张艺人不雅照辑录成特刊促销,激起各界愤怒,负责的官员马时亨亦立即提出上诉,淫亵物品审裁处昨天一致裁定该特刊属第二类(不雅)物品,正式推翻早前将该刊暂评为第一类非不雅物品的裁决。审裁官区士显直指《壹周刊》的不雅照特刊并不具备真正诚实的出版目的,旨在藉着露骨的图文,将不雅照结集成专辑达致促销目的。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表明,该刊出版人稍后将被依法检控。由于《壹周刊》属再犯,将面对罚款八十万元及入狱一年的最高刑罚。
涉案物品为刊载于《壹周刊》第936期题为“陈冠希淫照风暴全纪录”的附刊,将当时闹得满城风雨的艺人不雅照结集成专辑。影视处今年二月将该特刊送交淫审处评级,但淫审处将该刊暂评为非淫亵亦非不雅的第一类物品,引起各界非议。影视处随即申请复核评级,淫审处经聆讯后昨推翻原有评级。审裁官在书面裁决中指,淫审处根据《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》列出的其中四项必须考虑因素,裁定该特刊属不雅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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